2021年,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編制印發了《芝罘區水產品安全源頭治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工作方案》、《芝罘區水產養殖用投入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(2021-2023年)》,以保障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為基本目標,強化源頭治理、系統治理、精準治理,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。
一是加強規范使用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宣傳培訓。在芝罘島街道東口、大疃等社區舉辦專題培訓班,向養殖戶詳細講解水產養殖用藥規范,指導養殖戶堅決做到養殖用藥“六個不用”(不用禁用藥品,不用停用藥品,不用假劣獸藥、不用原料藥、不用人用藥、不用農藥),依據水產養殖“三項紀錄”制度,指導養殖戶做好“養殖生產記錄”、“用藥記錄”、“銷售記錄”。二是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。針對群眾反映的東口網箱養殖違規用藥問題,對我區漁養單位養殖用藥情況進行專項檢查,對東口網箱養殖水樣進行現場檢測,未發現違規違法用藥問題。上半年抽檢的56個水產樣品,合格率達100%。三是定期到基層開展普法宣傳。引導養殖戶遵紀守法,普及水產養殖相關領域法律法規,邀請養殖戶作為規范使用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承諾人及監督者,明確水產品假劣投入品整治行動和措施,對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,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通過宣傳培訓、安全追溯抽檢、安全生產檢查等工作,切實提高了我區漁業從業人員的誠信意識、法律意識和業務素質,規范了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使用,落實了食品安全主體責任,進一步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線。(通訊員 陳媛媛)